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任何时候“无农不稳”都显得格外重要。从建国初期到现在我国农业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产量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党的十九大着重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给农业发展定下了坚实的发展基调,未来我国农业发展将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迈入新的发展时代。 确保粮食安全 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 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农业方面,我国已经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面临着从吃的饱转向如何吃的更好的问题。据国家粮食局统计,2016年全国粮食产量高达12324.8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891斤,平均单产363.5公斤/亩,其中谷物产量11303.3亿斤,平均单产399.3公斤/亩,粮食生产水平相对较高。相比较,建国初期1952年我国粮食产量仅为3278.3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570斤。65年间我国粮食总产量增幅高达276%,人均粮食占有量增幅高达56.32%。目前我国粮食数量安全已不成问题,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供需相对宽松,结构性改革亟待解决。 十九大提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生产端发力,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调减玉米(饲料及生物能源类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稻谷(主要口粮)和大豆(主要食用及油脂类粮食)种植面积;减少普通品种粮食种植面积,增加优质品种粮食种植面积,诸如优质粮食、有机粮食、富含微量元素粮食等满足市场高层次的需求。从政策端发力,改变国家对粮食生产的支持方式,取消大豆、玉米政策性收购,降低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减少政策对市场粮价的直接干预。11月16日全国政协召开会议,围绕“推进粮食定价机制、补贴政策和收储制度改革”建言献策,提出要改进补贴方式,防止农民收入下降,以稻谷价格为重点推进稻谷、小麦价格改革,保持粮食生产稳定。未来国家对粮食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加强。 土地承包期再次延长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粮食生产的根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利于稳固粮食生产的持续性。我国从1983年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的轨道上,沿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的方向长期努力。不断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是确保我国三农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1984年1月国家首次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指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1993年11月国家指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且规定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1997年6月国家提出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2017年十九大提出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即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实际经营权相分离,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收益。三权分置既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再次创新,也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意味着至少未来30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持续稳定,三权分置制度则可以将一部分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来,既可以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的红利,也可以在城镇寻找更多的收入机会。 除了以上两条之外,十九大提出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等。从制度、措施等方面构建了三农发展的框架体系,未来三农发展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逐步缩小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农业之间的距离。(来源:中华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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